看了一下關於職場新鮮人的info,想著自己是不是所謂的草莓族。

但我想自己還不至於是,因為至少能吃點苦。
第2個兒美工作是有點算我的錯啦,但第1個餐飲業就真的是個意外了。
評量我自己的工作表現,我覺得很好。
企業所愛用的人的條件,諸如團隊精神、謙虛,這都是我有的。
我認為在跟同事相處,其實還不錯(不過還有進步空間,可以再積極主動一點)
但總的來講算很和睦啦,又不會亂跟人起衝突,
然後自己也挺虛心受教的,被別人罵也都能虛心接受。
嗯..所以覺得自己還是挺有可為的,
只是礙於這一年內有出國念書限制,所以沒法好好工作。
不過,真的要讓自己涉獵多一點東西才是,這正是找到自己興趣的方法途徑。
因為書上說,做自己有興趣的工作,比從事依本科系出路的來的容易成功。

我希望能找到自己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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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