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還不夠獨立自主,是我的mind。
我呢,從現在起,要有主見一點。
我覺得我就像野豬妹裡的修二吧,
怕被別人討厭,所以總是委曲自己,
戰戰兢兢的顧慮自己的一言一行,就怕得罪別人。
可是,幹麻要這樣?
我也有自己的事要做,幹麻配合別人?
又不是自己的誰,我又不用太在乎。
幹麻在意別人眼光?
而且說不定別人根本不在意。
不要再輕易讓別人影響自己了。
要有多一點的自主權。
你就是你,不要輕易因為別人改變你自已~~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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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