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在想說最近日子都平平淡淡沒發生啥事,然後昨天就遇上了驚險萬分的一遭...

早上11點多,剛吃飽早午餐正解放完畢(手都還沒洗),〔修理紗窗,修理玻璃...〕的鈴聲就響起。
怕吵到正在休息睡覺的男友媽,趕緊接起手機...(真的該換鈴聲了,這鈴聲讓人莫名緊張)


Part1 台灣國語警察篇 (033327106)

警察:我是桃園縣警察局許某某警官,請問是XXX嗎?(又是警察!怕被詐騙所以開始啟動防衛機制)
 我:我是。(不奈)
警察:你的身分證字號是不是FXXXXXXXXX,台北縣出生?
 我:不是。
警察:你騙人!F開頭明明就是台北縣出生的,你為什麼要騙我?(到底是誰騙誰了?)
 我:就不是啊!(口氣不悅)

之中他大概跟我核對了一些個人資料,包括出生年月日、地址無誤後,就開始說明來意。
總之就是他們正在偵查一件由林永順為首的一起洗錢案,林以我名義在桃園玉山及第一銀行做人頭開戶,
有28人指控我捲入這起金額達7百多萬的洗錢案,共有526個人頭涉嫌此案,
警方懷疑多家銀行或郵局行員,甚至警員,涉嫌與林永順(原本也是銀行員)掛勾其中,
因此他們要釐清哪些是嫌犯,哪些是被害。

再來就是一連串問供,要我據實以報,是或不是答案都要肯定,不然會懷疑我跟他同夥作假(我竟然乖乖配合><)
問我認不認識林永順,是否在玉山及第一銀行開戶,是不是因為缺錢才販賣身份證影本假人頭(我一概否認)
是否網購,在哪些賣場、百貨、或金融機構留下任何會員資料,讓他們偵查哪些單位造成資料外流(我就列舉給他=..=)
有哪些帳戶及其中大概金額數,他要查證確為我本人所使用,所有資金與洗錢無關(而我真他媽的透露資料給他了...)
(現在詐騙那麼猖獗,我也盡量對陌生來電很小心,沒想到還是......大概是剛大完便,鬆懈下來了。)

警察:你的手機是哪家電信公司的?(乾,都有我號碼了還看不出來喔?)
 我:XX。
警察:還有沒有別支電話?我們懷疑電信業者也涉入資料外流。(大概是怕我用別支打去求證吧)
 我:沒有。
警察:最近有去桃園嗎?
 我:很久以前了。
警察:謝謝你配合警方作筆錄,三天後你家會收到一張警方寄的三聯單,收到後再跟我聯絡(根本沒留聯絡方式吧?)
 我:知道了。(心裡還想說週末會回家,應該可以趕得上吧?!)
警察:抱歉剛才口氣對你差了點,請你多包涵,為了偵辦這個案件,我已經三天沒回家了!(用苦肉計讓我心軟就對了)
 我:我也不好意思,因為剛剛我以為是騙人的...(結果真的是阿/..\ 一定在心裡偷笑吧你們)
警察:以後你在外使用身份證影本,旁邊一定要註明此影本僅為某某用途使用,才不會外流給不法人士使用。
 我:這我知道。(當下還覺得警察很貼心=.=)
警察:還有小姐你真的不要懷疑我,身份證字號F開頭真的是台北縣出生,我是警察所以我知道。
   像A開頭代表台北市,我是L開頭代表台中縣,後來才到桃園。
 我:但我真的不是台北縣出生啊!
警察:那可能是你父母把你登記在那邊吧!
 我:是喔。(我幹麻跟他爭辯這無聊問題?太老實了我)
警察:接下來72小時內你的電話將會被監聽,請你務必不要將這次案件內容透露給第三者知道。
 我:為什麼?
警察:現在還有多名嫌犯還沒緝捕到案,所以在破案之前要避免消息流通出去給那些行員或嫌犯,造成嫌犯脫逃,
   否則你或家人朋友就會犯了串供洩密罪,到時會連累他們上法庭。
 我:喔。
警察:等一下我會將你的筆錄呈報給桃園地檢署書記官,請你繼續跟他配合釐清案情,所以連線不能斷。
   他們都很忙,所以等下請你口氣好一點,不要像剛才對我那樣。
 我:不好意思(我還覺得抱歉是怎樣),那是說我電話不能掛斷嗎?
警察:會先掛斷電話,你可以去做你的事,但通訊不能斷,不能讓我們找不到人,不然我們會懷疑你有逃避刑責的嫌疑。

接著我就跑去洗碗,等那個所謂的書記官打給我。(這時還洗碗幹麻阿?趕快去求證才對吧!)


※警察口頭禪:這樣你懂了嗎?/清楚了嗎?


Part2 桃園地檢署書記官篇 (+88633370737)

書記:我是桃園地檢署書記官,我姓林,雙木林,接下來由我繼續和你調查這起案件,請到一個旁邊沒有第三者的地方。

我就上樓去房間了。

書記:確定旁邊沒有人了嗎?
 我:是的。(只有一隻貓,我還對貓比「噓」,怕對方知道這個第三者=^.^=)
書記:手機有電嗎?因為接下來需要偵訊比較久的時間。
 我:還有三格。
書記:有備用電池嗎?
 我:沒有。
書記:有充電器嗎?
 我:有。
書記:那你把充電器插上再跟我講。
 我:喔。(乖乖去拿了旅充,插了插頭但是沒接上手機...開玩笑,戴眼鏡+充電=超強電磁波~我不想得腦癌阿!)

於是她告知我洩密的嚴重性,什麼前總統阿扁洗錢案,委任律師違反偵查不公開都出來了(ㄤㄤㄤ~哇阿災)
然後就說需要錄音當做證據什麼的,也是要我肯定回答,還聽到「嗶」一聲。

先是一連串的重複跟警察一樣的內容,核對我的個人資料以確定是我本人,包括我的名字怎麼寫,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她念一半(我唸另一半,好傻),戶籍地址,對方甚至連我家人名字,我媽的工作都知道了。

核對完個人資料,一樣詢問我在外申辦的會員和帳戶存款問題,我臨時還多加碼了一個單位一個帳戶(據實以報=..=)
本來以為我沒事,接下來才是一連串恐怖的開始...

書記:4月6日的時候,我們寄了一張法院傳票到你家,應該4/6~4/15會收到,之前開庭你為什麼沒有過來?   
 我:我不知道有傳票阿!
書記:你沒收到嗎?你家人沒幫你代收?
 我:我沒聽他們說過...可能當時不在家吧。(後來回想根本就在家,詐騙很愛用過去時間混淆視聽耶="=)  
書記:沒關係,之前8個人只有3個到案說明,其他5個都沒到。
   先不管是怎樣了,我們就當做你不知情所以沒來參加開庭。(也蠻敷衍的嘛)
    今天下午2點在桃園地檢署要召開第二次偵訊,你必須帶著你的資金過來公證。(開啥玩笑?已經快1點了耶)

對方見我支支吾吾抱持懷疑態度,又再度對我施壓。

書記:那你告訴我,你有沒有誠意要配合調查協助破案?你有沒有心嘛?!
 我:我有誠意阿!你剛才說,你們是...桃園什麼?(突然跳到個兇猛的橋段,讓我感覺很不真實,整個狀況外)
書記:桃園地檢署。有什麼問題嗎?
 我: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書記:你現在是質疑我們檢調單位嗎?你的手機不是有來電顯示嗎?你告訴我多少。
 我:0...3...3370737(其實是+886370737,+886讓我看了很吃力,一開始以為是手機)
書記:政府現在規定公家單位都要顯示來電號碼,你如果懷疑的話,可以打104或105去問,我給你一分鐘打。

結果我手機不能打104,用網路查了桃園地檢署,電話真的是033370737...
(那為啥不順便查是不是詐騙電話阿?!阿呆ㄟ...只能說真的像趕鴨子上架一樣被趕著=..=)

不稍一分鐘對方馬上又打來。(很急耶你們)

書記:你打去問了嗎?是不是桃園地檢署的電話?
 我:我沒打,但我用網路查了,的確是。(我服了...)
書記:如果我們不是公家單位,我們怎知道你那麼多個人資料,連你母親的職業都知道?(對阿,為什麼會知道?)
   所以你還是好好配合,讓我們趕快調查完,不要浪費國家資源。(我正想說,詐騙應該不會花這麼多電話錢吧?)

對方要求我把帳戶裡的資金做淨空的動作,不然就要凍結我的帳戶,並把我的資金和名下不動產判給那28個被害者。
然後帶著那筆資金下午到桃園地檢署公證,證明我跟林永順沒有關係,那筆錢的確為我個人所有。

我很怕自己的血汗錢化為烏有,也怕房子沒了爸媽沒地方住(早知管他們那麼多),所以便傻傻的被他們牽著耳朵走...

 我:可是我現在沒辦法到桃園阿!
書記:你沒辦法過來沒關係,可以用另一個方式,就是經由當地陽光信託法案公證你的資金。
   林大姐我看你年紀也輕輕的,就特別幫你上呈給檢察官看可不可以讓你用這個方式公證,但是不一定會通過。
 我:陽光什麼?
書記:你有問題,不懂就要提出來。你都沒有在看新聞嗎?(近期是真的沒在看,才會不知這起詐騙啦!)

她就開始說明,很多政府官員都是經由此方式公開透明資產,什麼馬英九財產申報都出來了(ㄤㄤㄤ~哇阿災)
還有什麼中保局阿,合法資金擔保阿,3個月信託長官阿,資金回流阿,教人聽了真的霧煞煞。

書記:所以你要選擇哪個方式公證資金呢?
 我:蛤?什麼方式?(她講的我也沒很認真聽,其實也聽不太懂那些有的沒的名詞)
書記:就我剛才說的那兩種方式阿!下午到桃園地檢署做現場公證,或是透過陽光信託法案。
 我:陽光好了。(因為我不可能馬上飆去桃園阿!)
書記:好,我會將你的選擇呈報上去,到時會發派一位信託長官負責監控你的資金去向。
   資金淨空後還是會回流給你,但接下來的三個月內你不得開戶。
   你可以提款,但一次不得超過2萬元,若超過2萬元,這位長官會跟你聯絡,確定是你本人進行的交易。

對方問我是否有使用信用卡或現金卡,手邊是否有提款卡之類,以及確切的帳戶金額,甚至帳簿分行的資料。

 我:可是我現在不在家阿,沒辦法提供帳簿資料。
書記:你現在在哪裡?
 我:嘉義。
書記:那邊是哪裡?
 我:我男友家。
書記:那你趕回家要多久?
 我:一小時。
書記:這樣有點久。
 我:不然我打電話叫我媽幫我看帳簿資料好了。
書記:如果她問你要做什麼怎麼辦?這樣會造成機密外流。都已經到這一步,不要功虧一簣了。
 
接下來她要求我必須把郵局帳戶的資金淨空(因為那是我告知所有帳戶裡目前有金融卡,也有錢可以挖的=..=)

 我:為何要淨空?
書記:因為林永順一口咬定是因為你缺錢,所以販賣人頭帳戶給他,這是唯一證明你和他沒有關係的方式。
 我:可是我真的不認識他阿!
書記:但是他也說他認識你,那我們要相信誰?

見我不語...

書記:有什麼問題嗎?到底要不要跟我們配合?不配合我就當做你是心虛逃避刑責。
 我:我只是覺得為什麼我那麼倒楣...(心中並暗咒那位害死人的林先生)
書記:bla bla...
 我:一定要淨空嗎?
書記:一定要,那是給你一個自清的機會,你願意你的人生留下一個汙點嗎?  
   不配合我們將視你為林永順的同夥,並凍結你的帳戶,把你帳戶的資金和不動產直接判賠給那28位受害者。
   
其實我搞不懂啥資金凍結、淨空、回流(幹...麻用這些金融術語唬人啊!),還是傻傻的順著她佈的局走下去了...

書記:你那邊附近有沒有郵局?
 我:有,但我不知道在哪裡。
書記:你有通工具嗎?
 我:沒有。
書記:附近有沒有走路可以到的便利超商?
 我:有。
書記:你現在走出去,不要讓你男友看到,也不要讓他知道。
 我:他在上班。
書記:確定手機還有電嗎?
 我:還有電。
書記:你的手機是直立式還是滑蓋的?(感覺這問題很沒建設性)
 我:掀蓋式的。(這回答更沒意義)
書記:手機放在口袋或包包裡,不要讓人第三者知道我們的通話狀態。
   電話不要中斷,如果斷訊太久沒接上,我們會懷疑你畏罪潛逃。

她叫我帶著雙證件、紙筆和包包,馬上出門前往超商提款,要求我提款至帳戶剩下三位數為止。
結果我頂著鯊魚夾亂髮,戴著眼鏡,穿著質感爛居家服和運動短褲,腳踩夾腳拖,隨手拎了個紙袋就出門了。
外頭正是艷陽天,而我連防曬都沒擦,遮陽傘都沒帶,小外套也沒穿,就這樣殺出去了...真的夠帶種。

(乾!到底我為什麼會為了這群莫名其妙的人,用我晚上四下無人才敢出去的裝扮出門阿?)

出門時她還叫我看男友家門牌跟她報地址(好讓她查詢離這邊最近的郵局啦~)
過程中,手機可能因蓋子合起來就斷線,她還馬上打來質問,於是之後我都沒蓋就塞進口袋或紙袋=..=

一路上...

 我:請問每個便利超商都有提款機嗎?(是羊入虎口嗎我)
書記:你去看看就知有沒有了。到那邊先看門口有沒有其他閒雜人等,等沒人之後再跟我進行通話。
   但是提款機提款每次都有限定最高額度,所以你要分次領完。(謝你提醒喔,我還真他媽的不知道咧~)

到便利超商門口後,要我確定旁邊沒有別人再進去,到了提款機前也要確定沒有別人,
一再吩咐我手機通話不能中斷,要放在口袋或包包裡,事情完成後再跟她進行通話,並要把收據留著。
終於,提了五次,提款機出現無法再提領的畫面(本來我還打算領到她說的剩下三位數咧~)
她叫我先到超商外面,確定旁無他人再跟她通話,依次問我收據上的序號,提款金額,結存餘額...
(提著那一袋為數也不算小的錢,超怕被搶的阿~~~死沒良心的詐騙集團!)

書記:是不是有手續費?手續費多少?
 我:6元。
書記:一次6元還是總共6元?
 我:一次6元。(剛剛不是都告訴妳了,阿是沒發現差額喔!)
書記:所以總共是30元,你收據要收好喔,到時候你被扣的這些手續費,我們也會回流給你。
   (機車~我以為全部才花一次手續費,過度緊張結果沒發現領一次就扣一次,乾乾乾你個死詐騙!)

接下來她要求我到郵局去,我說我不知郵局在哪,也不知道要怎麼去(因為她要我不能透露給別人咩)
她說她幫我查詢到最近的郵局在XX路,要我坐計程車過去,並把計程車費記下來,會回流給我(以為這樣很有心嗎?)
當時我以為她報的郵局在市區太遠,所以跟她說附近沒有計程車,回去騎機車好了(其實我根本不想坐)
一方面不想浪費車錢(錢包裡沒多少,難不成用我剛提的錢?)
一方面我匆匆忙忙就出門(難不成要我那麼醜出去丟人現眼?)

她說叫我問人郵局在哪,但不能太張揚,我跟她說我回去問男友爸,她說如果問起怎辦,我說就回他要辦事情。
然後我真的回去問了男友爸附近郵局的所在位置,男友爸問要做什麼我也只說要辦事情(sorry啦 ><)
就拿了男友的機車鑰匙,衝上樓去拎了外套防曬,嘆了一口氣心想大熱天這樣真的很糟蹋人(嘆給她聽的)
看到貓咪躺在走廊,摸摸他的小腦袋後,就騎著男友的125出發前往郵局慷慨赴義去了...(用不著這麼man吧)

到達郵局停在門口後說到了,她問在哪,我說郵局門口,她要我移至離郵局四五家店家遠的地方,旁無他人再進行通話。
四下張望尋找蔭涼處,找到附近一個樹蔭下把車停好,停車時車太重,害我新買的100夜市鞋被磨掉一塊了啦。
(誰叫我一直謹記著保持通話,所以邊拿手機對話邊停車,大熱天的這樣子真的很折騰人)
到這邊我也快失去耐性,想說她到底要我幹麻,ㄇㄉ我都快中暑勒!

再次確定我旁邊沒人後,叫我拿出紙跟筆,要我記下一些東西。
她說剛才已找好我的信託長官,要我把他名字和身分證字號抄寫下來,做為日後他跟我聯絡時的暗號(?)之類。
以下:
林志忠(google查詢,還跟阿扁和吳淑珍扯上關係,也太妙了吧)
A122515375(後來搜尋為不存在的字號)

要我等下進去郵局後,把承辦人員的櫃台號碼以及行員名字記下來,以免對方涉及此案,告密其他嫌犯脫逃。
說如果對方問我有沒有配合檢調單位調查,我必須保密說沒有;而如果有反詐騙宣導手冊給我填寫,我就勾選正常。
還吩咐我進去郵局領號碼牌之後,要拿的是「國內郵政匯款單」,填寫如下:
戶名:林志忠
帳號:002424023205

並說如果行員問起我,手機號碼就填我的電話,跟對方是什麼關係就說朋友,匯款理由就說資金周轉借我的。

【是她扯還是我比較扯?】
到匯款這一關,我終於覺得非常不對勁,原來我在這之前一直狀況外,甚至不知道來郵局的目的是什麼。
我原本以為來郵局只是單純要我把在超商沒提完的錢再繼續做淨空的動作,證明我照她做的就可以還我一個清白。

接下來,劇情直轉而下,而劇中人也將掉入萬劫不復的深淵...(登登登 登登登~玫瑰瞳鈴眼)

 我:為什麼我要匯款給他?
書記:因為他是你的信託長官,你的資金會先匯流到他的帳戶,之後會回流給你。
 我:我為什麼要匯錢給一個不認識的人?
書記:你剛剛不是說你要用陽光信託法案的方式公證資金?就是匯錢給你的信託長官阿!
   先把你的錢存入他的帳戶,之後再轉回給你阿!(屁啦~到底是我沒在聽還是她沒提?)
   他本來就沒有義務這樣做,是你要求所以他配合當你的信託長官,所以他才借他帳戶給你用。
 我:我不知道林志忠是誰,我要回去查一下。
書記:我說過這個案件不能對外公開,所以案件所有關係人的資料也視為機密。

反正就是說,如果我不去桃園現場公證,就是要以匯錢錄音的方式,讓他們能在法庭播放證明我的清白。

 我:我真的不認識林永順,也跟這起案件沒關係。
書記:但林永順就是說認識你,那我們到底要聽誰的?
 我:如果我下午趕過去桃園?
書記:也可以阿,你能親自來那當然更好阿。
 我:那我想先中斷通話。(一直講電話很難做事耶)
書記:沒辦法,我們必須全程監聽。(真的很盧)
 
我說我還是不太相信,要先打電話回家求證是否有傳票,她就阻止我說這樣會洩密,現在問也沒用什麼的。
後來跟我盧不下去了...

書記:跟你說如果我們不是司法單位,我們怎會知道你那麼細節的個人資料?這些資料是隨便就可以獲得的嗎?
   你為什麼要還要懷疑我們?好歹我也是經過高普考司法特考(?)進來的。(關我屁事)
   我還排除困難特地花心血去幫你申請陽光信託幫你找這位長官,你不想配合幹麻浪費我們時間?
   我們也很忙,還有別的案件要審核,既然你不願配合偵辦的話,我只好請檢察官跟你談了。


※書記官口頭禪:有什麼問題嗎?/有疑問要提出來講。/過程中還一直聽到按鍵嗶聲(手殘嗎?)


Part3 強硬檢察官篇 (033370737)

檢查:小姐,我們書記官跟你說了這麼久你還是不配合,你有什麼問題嗎?
 我:我沒有不配合阿!
檢查:書記官有脅迫你嗎?為什麼不匯錢?你有什麼問題?
 我:因為那是我的錢阿!(而且是我被吃人不吐骨頭公司糟蹋的血汗錢,說真的我也氣到了...)
檢查:有1百多人都已經公證了,他們敢公證,為什麼你不敢?是不是你心虛?
 我:我只是不想匯錢給一個我不認識的人。
檢查:好阿,那你就拿錢來桃園公證阿!(整個很挑釁耶她)
   但是2點的第一開庭已經過了,你現在來參加第二開庭,3點前一定要到,最多等你到3點半!
   沒到場我們就視你為林永順的共犯之一,將你起訴,到時你就更難洗清你的罪名。
 我:難道不能再另外安排一天,全部的人再一起過去?
檢查:沒辦法,萬一到時候大家消息流通,如果其中有人是嫌犯,會想辦法逃走脫罪。
 我:可是你們這樣根本造成別人的不方便。今天開庭,至少也要提早前一天告知,當天才說誰有辦法去!(略有慍意)
檢查:我們的程序就是這樣!不可能配合你一個人改變大家的時間,我們還有很多被告和其他案件要審,不是只有你的。
 我:那我今天去桃園,去桃園期間,可不可以先中斷通話?(man...gimme a break!我要去求救啦!><)
檢察:不可以!跟你說過全程都要監聽,你怎麼去,去的路上,我們都要錄下來,不配合就是犯了洩密和妨害公務罪!
   (乾,就算要到桃園,也要給人時間準備吧?真不敢相信我竟然配合演出了這麼久...)

檢察官的不耐與不理性,讓我覺得不太尋常,搞得我也快不耐煩了,我開始發動機車騎回男友家...
想說至少先回去,一切再看怎麼辦吧。不然在外面這樣跟她耗也不是辦法,沒人想妥協,根本沒有結論。
之中不知講到什麼,她還叫我去桃園要準備兩三套換洗衣物,說偵訊可能需要一段時間(大概又是恐嚇吧)
搞得我好怕像娘家麗芸一樣被抓去坐牢,還一邊想著怎麼跟男友連繫上,至少讓他陪我去桃園...

到了男友家門口,她還繼續跟我唇槍舌戰,眼見也趕不及她的開庭時間(一直巴著人家怎麼去阿?)
被疲勞轟炸至此,也該告一個段落,於是我態度也轉於冷然,豁出去了...

檢查:總之你現在就是不願配合公證資金,要挑戰公權力就是了?(喂~根本是你脅迫我吧?)
 我:對。
檢查:那我就把所有錄音內容上呈,將你寫入不配合司法單位辦案,要還是不要?
 我:什麼要不要?
檢查:你是聽不懂國語嗎?我說我要把你寫進你是屬於林永順那邊的被告人,要還是不要?
 我:要。
檢查:好,那我們就讓你從被害列為被告,將你起訴。
 我:隨便。
檢查:你這什麼態度?你這種態度,讓我更加確信,你跟林永順是同夥的。(那你身為公職人員又是什麼態度?)
 我:喔。
檢查:到時我們派當地警調單位將你拘捕到案,直接帶到桃園法庭見!(這樣我也不用煩惱交通了,省下一筆交通費)
 我:嗯,我人都在這邊,不會跑掉。(先前也跟你們告知過地址了)
檢查:我們還要給你多加一條,對司法人員態度不佳(反抗執法之類的罪名,忘記是什麼了),你就等著上法庭吧!

我一直在等著她終止通話,如今她氣憤地掛掉電話,終於。(鬆一口氣)

我想著,是你們自己掛掉電話的,不是我違反了你的蓄意中止通話規定(這想法讓自己比較好過?)
我想著,到時警察真的找上門了,我再跟他們求情,不是故意挑戰司法(總覺面對面比較好講話?)
我想著,趁警察來之前這段期間,我也要釐清一下狀況,至少也要跟家人說明,不要死的不明不白。 
 

※檢察官口頭禪:你有什麼問題?(兇)


Part4 靠自己反詐騙卡實在篇

衝上樓去,用google查詢「林永順 洗錢」...Bingo!果然被騙了!
不死心的再衝下樓打165反詐騙專線,得知方才經歷的一場恐怖是場詐騙後,驚甫未定跟他述說了一堆,
但是對方過於冷靜的一副事不關己樣,也讓人感覺很不真實,餘悸猶存遲遲無法相信自己真遇到了詐騙,
直到上網搜尋一堆受害經歷,原來這個詐騙手法已經是老梗,居然2008年9月就有了......冏rz

詐騙集團的恐怖卑劣手段:
搜尋員警姓名百百個無從查起,而且連電話號碼都可以偽造
用錄音,監聽,洩密,凍結資金這些恐怖字眼讓你心生恐懼
利用你保護家人朋友的惻隱之心(是要當民族女英雄嗎我)
過程不斷警告通話不能中斷,一中斷就打來,將你緊咬不放

因為太保護我的錢而落入對方圈套,但也因為太保護我的錢才沒被騙走(我是死守財產的錢奴阿~)
幸虧我至始至終雖然害怕無助,但還是一直保持著存疑態度,才能保住我的錢...

所以啦,此次詐騙過程,跟歹徒周旋近3小時的代價=失血30元+曬黑(?)
從早上11點半~下午2點半都不中斷耶,你說他們誇不誇張?
我也很誇張,陪他玩那麼久,他們至少三個輪番代打,我從頭到尾自己一人破關耶>.<
現在想想,公務人員應該不太會去犧牲自己中午休息時間在那邊跟你耗吧?
結局就是,我還得把提出來那些錢再存回去整個很白癡=..=

這次的事情對我造成不小衝擊...
真搞不懂為什麼以前遇過那麼多詐騙,不但沒學乖,反而這次還被騙得更嚴重,錢都掏出來了。
就當做這幾天熱昏了頭,一時被鬼遮眼吧!
詛咒這些烏賊透抽,通通得皮膚癌或腦癌啦!

下次我要跟警察說:警察大人,人吃五穀雜糧,都要大便的~過五分鐘再打來。
如果他再打來就說:嗯...ㄜㄜ...(裝痛苦狀),便秘了...再給我一小時!
如果書記官問我有什麼問題,我就問他:2X+3Y=6...X跟Y是多少,出個方程式給他解(蠢男友說的)
如果檢察官恐嚇我要提告,我就說:反正現在沒工作,去吃免錢飯也好。

果然,還是要有「林祖媽沒在怕」的膽子一點阿,多學學娘家凱莉的「不怕死最大」精神吧!

經驗值上升10000點,朝「沒人騙得了我」之路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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